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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讯 近日,合川区法院对王有民(化名)等人以谎称凭“农业税返还卡”可以领取补偿款,制作并兜售该卡骗取钱财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有民有期徒刑10个月,李凤(化名)有期徒刑9个月,张小芳(化名)有期徒刑8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0月,小沔镇农民胡某与妻子在街上赶集时,遇到王某等人吹嘘,转卖所谓的农业税返还卡可以赚大钱。胡某信以为真,从家中取出6000元买了一麻袋卡。回家打开麻袋一看,所谓的农业税返还卡其实就是扑克牌。胡赶紧报案。去年12月3日,骗子再次出现在小沔镇上时被群众发现,扭送派出所。这伙人交代,他们以相同手段在合川、铜梁、潼南等地行骗,骗了数十人。法院审理认为,王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虚假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以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
重庆晚报记者 陈国栋 通讯员 邹金燕 实习生 陈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