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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9日 06: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27日,湖南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透露,衡南县法院对致14人死亡的“送读车”坠河交通肇事案日前进行公开宣判,司机陈宁西获刑6年6个月。
2010年12月27日8时许,陈宁西驾驶三轮摩托车载着20名学生冒着大雾驶向邻村的因果小学,准备拐弯过桥时,车子坠入桥下河中。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6人受伤。陈宁西被批捕。
据衡南县法院介绍,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陈宁西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陈宁西在事发现场抢救了2名小学生;事故发生后,陈宁西未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赔偿。
衡南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情节特别恶劣,应从重处罚。据此,衡南县法院判处陈宁西有期徒刑6年6个月,陈宁西当庭表示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