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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查处警察随意扣押涉案财物案件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2日 10:5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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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公安厅公布三种举报方式:写信、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

  本报5月20日讯 今后,如果群众发现警方违规处理涉案财物,随意没收保证金等,可拨打热线电话举报。今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警方将全面清理执法办案中涉案财物管理各类不规范问题,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机制,实现办案与管理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及时、监督检查到位。同时,严格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违规扣押、处理涉案财物、乱收保证金等违法违纪案件。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治理主要包括三大问题。一是违法扣押、扣留、收缴、追缴涉案财物,以及超范围查封、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不按规定出具法律文书,违规收取保证金等问题。二是涉案财物保管措施不到位,未指定专人负责并实行财物专户管理,登记不详,不按规定将保证金交到指定银行,不按规定移交统一保管等问题。三是不按规定及时办理涉案财物的移交、返还、变卖、拍卖、销毁、上缴国库等工作,坐支、挪用、私分、贪污、调换扣押物品,违规没收或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等问题。

  今后,警方将全面推行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制度,制定不承担具体办案工作的民警负责本部门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移交等工作,严禁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对边治边犯、顶风违纪、瞒案不查、压案不报、搞形式、走过场以及对因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频发或久拖不决引发当事人反复投诉、上访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民警的责任。

  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公布了三种举报方式,群众可通过写信、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等途径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0351—3659635,举报电子信箱为sxgasacwzx-zl@sina.com,举报信邮寄地址为太原市五一路36号省公安厅纪委,邮编:030001。

  名词解释

  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以扣押、查封、冻结、扣留、调取、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提取或者固定的与案件有关、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