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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可对无居民海岛用以抵押贷款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9日 08: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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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5月18日讯 记者今天从国家海洋局了解到,近日,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省海洋与渔业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山东省海域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在我国率先启动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了海域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的范畴,规定了抵押贷款的申请条件,规范了海域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办理程序和要求。

  据了解,山东省拥有海岛456个,海岛总面积约111.22平方公里。山东近日公布了首批5座无居民海岛开发名录,引发不少机构和人士对海岛开发跃跃欲试。目前山东已确权的海域投资总额达4000多亿元。

  近年来,我国沿海地区根据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推行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提出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并出台海域和海岛综合性的使用权抵押贷款政策规定,这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