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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4日 03: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 湖北省宜昌市民政局13日透露,宜昌将规范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墓位用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以妥善解决农村居民逝后安葬问题。
据宜昌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科董静介绍,民政局日前就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下发通知,要求墓地建设要符合当地城乡发展规划要求和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其中规定,墓位用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不用石材水泥建墓、不立墓碑,让整个墓区整齐划一。
不进入服务区内公墓安葬的,将不得享受丧葬费用免除和补助政策,以治理乱埋、乱葬和火化后套棺重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