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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川一17人涉黑组织老大获有期徒刑18年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6日 13: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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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重庆4月16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永川法院昨天对一17人涉黑组织作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该组织“老大”陈友全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万元。组织成员邓力家等16人被判处一年四个月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以来,陈友全刑满释放后,通过他人介绍、请吃喝玩乐、帮助解决问题等方式笼络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逐渐将邓力家等人收为骨干成员。随后,骨干们又通过同样方式,将吴某等人发展成为下一级成员。下一级成员,又以同样方式发展再下一级成员。

  陈友全以一级抓一级的方式,层层管理组织成员,制定了上下级固定称呼方式、下级必须听从上级安排、禁止吸食海洛因、刀具统一购买保管、打架不能打输、上级要为下级出头等“帮规”,明确对违反“帮规”人员,轻则打骂、疏远,重则踢出组织。陈友全及其骨干成员先后通过开设赌场、参与赌博、收取保护费、带成员替人扎场子、安排手下到赌场上班等方式,获取钱财,并实施了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永川的社会治安秩序,造成重大恶劣社会影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