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海南省 >

海南东方市原副市长受贿获刑 继续追缴非法所得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5日 04: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据新华社电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3日对东方市原副市长邢俊强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邢俊强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继续追缴非法所得。

  2001年至2009年期间,邢俊强利用担任东方市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局局长、东方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在建单位宿舍楼工程、东方市感城地区饮水安全等工程中多次非法收受多人贿赂142.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邢俊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