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广东省 >

[视频]广州房管局解读“限购”细则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7日 09: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进入[中国新闻]>>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日前,广州国土房管局为市民解读了新“限购令”,明确了多个争议点,当中提出如果子女将房产赠给父母,之后可再新购房,所购房屋就可以当第一套住房,享受税费、贷款优惠。一起了解下。

    双方婚前与父母联名买过房但婚后又未独立购房的小家庭,能否将房产赠予父母后再购房呢?广州房管局的答案是,可以。

    这样一来,会不会出现钻空子的现象呢?

    房屋赠予父母时除了要交3%的税之外,赠予后再卖出还要全额征收20%个人所得税,即一百万要交20万税,税额太高,炒家无利可图不会钻这个空子。

    房管局同时明确,只要在购房时查到市民在广州有产权记录,不管是否整套房产,都按一套房计算;名下拥有商铺也不受限。

    有业内人士说,“限购令”看起来虽然很严格但还需要完善。

    另外,解读内容还包括:集资房、自建房算一套房;法院判决的房屋、继承房产、商铺不纳入限购;网签如资料修改,按首次时间为准等等。

(编辑:吕珍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