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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4日 02:4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近日,上海市召开的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要求各区县上半年完成公租房运营机构的组建工作。
该会议明确:将由市、区(县)政府组织和扶持一批专业运营机构从事公租房的投资、建设和管理,并吸引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运营机构应按公司法有关规定组建,具有法人资格,采取市场机制运作,以保本微利为营运目标,着重体现公共服务的功能。政府可投资入股运营机构,通过合理让渡或不参与分配租赁收益等方式,支持和保证运营机构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