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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3日 22:0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钱江晚报
试点是否有法律依据
作为试点方案的参与制定者,温州市外经贸局外经处处长周小平表示,温州此次试点也并非没有法律依据。
周小平说,温州此次试点的依据是2008年8月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
"外汇管理条例只说是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但是没有规定是哪一级的主管部门。"周小平表示。
"对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异议,目前浙江省一级主管部门正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沟通。但在未获得上级支持前,试点暂缓。"
试点暂缓,温州人有些失望
"其实试点被暂缓,有点失望,但我们料到了。"在意大利做生意的陈女士表示,温州人的资金早就通过很多方式投资境外,即使没有试点,投资还是继续进行。
温州市中小企业协会会长周德文表示,方案的出台,肯定对个人进行境外投资有利,现在很多人在观望。"一开始就遇到了难题,这会让温州人观望的态度更明显。更何况此次试点方案限制严格,按照方案,只允许投资实业,这对温州人的对外投资十分不利,传统上,温州人对外投资以商贸业为主。"(记者 苗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