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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个人信息保护 立法已启动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7日 04: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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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新华社图片)

  去年,在深圳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中,张丽杰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深圳市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议案》,14名代表建议深圳率先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去年深圳就发生了不少因为个人信息泄漏而引发的刑事案件,所以这个建议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当时引起了广泛关注。

  昨天在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记者从代表议案处理报告中获悉,深圳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已启动,人大法委已经委托律师协会进行调研和起草。

  建议设补偿和惩罚机制

  去年两会期间, 张丽杰等14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关于加快深圳市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议案》,建议加快立法保护个人信息。

  代表们认为,首先要明确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制度,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建立在合法获得的基础上,因此要对收集及利用个人信息的目的进行特定和限制。一方面必须说明收集信息的目的。另一方面,没有信息主体的特别许可,信息持有者不能公开他人信息。

  其次,代表们认为,要建立侵害个人信息的补偿和惩罚机制。个人和机构违法获取、使用个人信息及未采用合理保密措施,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须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还应当由其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危害、触犯刑法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代表们认为可以借鉴欧盟的做法,设置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督机构,对个人信息采集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并鼓励检举滥用、歪曲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控制权的行为。

  首次委托专业团体起草草案

  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议案处理意见中报告称,已委托深圳市律师协会调研起草《个人信息保护条例》,这是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委托专业团体开展立法调研并起草草案。

  如何界定个人信息,它包括哪些内容?个人信息被盗用或者滥用后,谁来举证?如何举证?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具有敏感性和复杂性,涉及行政、民事、知识产权等多个法律领域,应该发挥专业团体的力量。市律师协会对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有比较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委托市律协调研《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的立法必要性、可行性、主要制度论证情况和立法背景资料等。

  据悉,市律协已经成立了调研起草项目组,有6名资深律师参加。项目组将向银行、电信、房地产、网络运营、征信、法院、工商等相关单位和专家征询政策建议,条例起草初稿将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

  拟特别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据悉,《个人信息保护条例》草案拟对社会公众人物和儿童个人信息出台特别保护规定。

  草案将明确个人信息的定义、个人信息权利的权能(信息控制权、信息知悉权、信息更正权、信息封锁权、信息对价权);明确个人信息收集和处理的原则和方式(直接收集原则、目的明确原则、安全保护原则、公开原则);明确个人信息交易的类型、对象、方式、规则;设置具有法定职权的监督机构,明确监督机构的职权(收集权、有效介入权、处理权);明确个人信息侵权行为性质、归责原则、赔偿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