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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子女可申请生二胎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1日 17: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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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12月3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北京市政府今天对《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24项规章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并从即日起施行。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但女方需要满足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年龄不低于28周岁这两个条件之一。条件满足的话,就不用再缴纳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