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北京市 >

北京1月29日将开售花炮 医院围墙外10米内禁放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4日 04: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 (记者甘浩)兔年花炮将于腊月二十六(明年1月29日)开售,截止日为正月十五(明年2月17日)。昨日上午,北京市政府烟花办公布了兔年花炮开售时间,市政府还首次对禁放点的禁放范围和零售网点的安全距离作出具体规定。

  除夕零点开始燃放烟花

  市政府烟花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零售网点允许销售时间为腊月二十六至正月十五。

  烟花爆竹从除夕零点才开始允许燃放。

  医院围墙外10米禁放

  市政府今年首次针对花炮零售点和禁放范围的安全距离,做出了具体规定,在全国也是首次出台类似规定。

  “各级医院都属于禁放点,围墙外10米的距离也属于禁放范围。”据警方介绍,其余的门诊所、药店等不属于禁放点。此外,油气站、文物保护单位、变电站等区域,均规定了具体禁放范围。

  这些区域与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安全距离,也做了详细规定。

  市政府还将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列为禁放点。

  礼花弹实行身份证式管理

  “礼花弹属于A级产品,应由生产企业直接向公安机关批准燃放的单位销售。”警方称,为防止礼花弹流向个人手中,将对礼花弹实行身份证式的监管,每枚礼花弹上均贴有标签,从生产、销售、运输、燃放和进出口全过程实行严格管控。

  【部分禁放范围】

  一级、二级和三级医院为禁放点,其禁放范围为医院围墙外10米,其余的门诊所、药店等不属于禁放点;

  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禁放范围为周边60米;

  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幼儿园、敬老院、重要军事设施等周边10米;

  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周边150米;

  35千伏(含)以上输电线路及变电站为禁放点,其禁放范围为输电线路两侧30米、变电站围墙外30米;

  机场区域为禁放区。

  【部分销售点安全距离】

  油气罐、站等甲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70米以上;

  距离重要的大型图书馆、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等建筑物50米以上;

  距离长途客运总站围墙50米以上,距离公交电气车总站围墙30米以上;

  距离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建筑物40米以上;

  距离残障人员康复院所、养老院、医院建筑物20米以上;

  居民小区门口的零售网点不得影响居民进出小区;不得在集贸市场内设置零售网点;临时搭建的销售大棚不得占用道路,不得占压燃气、电力、热力、污水等管线操作井口;

  距离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30米以上等。

  ■ 相关新闻

  个人违规放烟花最低罚100

  中小学校纳入烟花禁放区

  本报讯 (记者汤旸)即日起,中小学校及周边纳入北京市烟花爆竹禁放区。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下限从20元提至100元。

  昨日上午,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此次进行了两处修改,禁放范围进一步扩大,将中小学校纳入其中。今后在中小学校及其周边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处罚下限从20元提至100元。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两处修改主要为了与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一致。

  特别是在个人违规罚款数额上,上位法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