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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1日 17: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宁晚报
青海新闻网讯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日前拟定的《青海省2010—2012年城镇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我省近三年将完成10.39万户、约830万平方米城镇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
根据规划,从2010年至2012年,我省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其中将优先安排连片规模较大、居住条件困难、住房基本功能不全、房屋抗震性能差、结构和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着力改善我省棚户区居民特别是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据调查,我省城镇和国有工矿棚户区需改造城镇房屋5.27万户420万平方米、国有工矿棚户区5.12万户410万平方米,主要分布在西宁及海东地区省属国有破产改制企业的167个生活区、监狱系统和农垦集团的22个监狱和7个农牧场以及西格二线、兰新复线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甘河滩独立工矿区、“城中村”等。
据悉,在棚户区改造中,我省城镇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的户型面积标准,将符合当地居民住房实际情况、财政支付能力和居民收入水平,以中小户型为主,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75平方米左右;配建的廉租住房,将严格执行廉租住房政策标准;新建回迁住房将符合城镇总体规划,配套相应的公建设施,满足居民入住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