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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抢劫杀人案罪犯伏法 受害人系原政协副主席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4日 06: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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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中穿红衬衫者为蔡健民(资料图)

    犯罪嫌疑人张鹏落网(资料图)

    本报咸阳讯 (记者 于忠虎) 昨日,抢劫杀害咸阳市原政协副主席蔡健民的罪犯张鹏在咸阳被执行死刑。

    经咸阳中院审理查明,2008年8月21日晚,张鹏与一帮朋友在家里饮酒,期间多次上、下楼买东西时发现,与自己同住一个单元的4楼东户的蔡健民家防盗门没有关,张鹏因此产生抢劫念头。

    22日凌晨5时许,张鹏潜入蔡家。先用一条白浴巾将受害人的头蒙住,将其摇醒,用准备好的白尼龙绳将受害人手脚捆绑。张鹏抢劫6张银行卡及600元现金、手表一块、手机一部及2008奥运会纪念邮票一套。后来蔡健民挣开绳索,认出张鹏,并反锁了房门。张鹏用脚踹开房门,欲再次捆绑蔡建民,两人扭打在一起,张鹏用刀猛刺蔡健民,致蔡当场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多种侦查手段,于同年9月19日将张鹏抓获。2010年6月,咸阳中院一审以张鹏犯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张鹏没有提出上诉。

    昨日上午,咸阳市中级法院在中华广场召开公判大会。宣判后,咸阳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命令,将罪犯张鹏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事件回顾:

    陕西咸阳市政协副主席被杀案告破 嫌犯与其同住一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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