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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破获特大集资诈骗案 655人受骗涉案3279万元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4日 22: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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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南昌7月4日电(记者吴齐强)记者今天从南昌市公安局获悉,南昌西湖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集资诈骗案。该案受害人涉及江西南昌、江苏南京、湖北武汉、浙江等多地,案件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截至目前受理报案655起,涉案总金额3279.69万元,冻结、暂扣资金2520万元。警方提醒,这类案件侵害对象基本都是中老年人,尤其以70岁以上老年人居多。犯罪嫌疑人以“香港鼎鑫元实业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幌子,用不存在的150亩土地和环保项目启动需要资金为由,用高额的利息专门圈老年人的钱财。

  经办案民警调查,从2011年11月开始,犯罪嫌疑人戴某、梁某以在香港注册的“香港鼎鑫元实业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义,谎称在武汉青山区环保工业园有150亩地及污水处理项目需要启动资金,以“集资”总金额的15%作为回报,指使徐某、罗某等人在南昌西湖区中山佳苑、陆某(在逃)在东湖区胜利路“步步高”、周某在青云谱区玉河明珠小区明珠广场设立了三个“办事处”,雇请李某、洪某等人为“业务员”。

  这一团伙将作案对象锁定为中老年人,“业务员”到老年人活动中心和公园里散发“传单”,通过老年人相互介绍的方式“拉人头”到“办公室”“听课”。为了欺骗这些退休老人,他们制作了非常精美的幻灯片在“课堂”上播放,称“集资”有高额回报。

  办案民警介绍说,从“2.28”集资诈骗案件来看,非法集资案普遍存在七个特点,一是以外地甚至香港公司驻南昌公司的名义出现,租用繁华地段的高档写字楼,给人造成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假象。二是打着投资开发高科技或者投资外地项目的旗号,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通过开设讲座、组织吃饭、旅游等活动进行宣传。三是以每月、每周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四是用后加入者交付的资金来支付先加入者的利息,短期内给人造成有实力、守信用的错觉。五是骗取的资金达到一定数量后将余款席卷一空。六是部分群众对此类犯罪防范意识缺乏,由于按时领取利息,觉得可信度高,案发后有顾虑,迟迟不肯报案。七是案件侵害对象基本都是中老年人,尤其以70岁以上的老年人居多。

  据悉,根据《刑法》规定,任何公司、企业或者个人,都不允许以明显高于国家规定的银行利率,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更不允许采取诈骗方法,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集资项目和高回报率相引诱,向公众募集社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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