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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奎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敲诈勒索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追回被敲诈的现金1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葛某,23岁,新疆石河子市人,无业;蒋某,17岁,新疆奎屯市人,无业;李某,19岁,新疆奎屯市人,无业。5月中旬,葛某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奎屯市某公司的职员邹某。之后,随着彼此了解的不断深入,葛某得知邹某原来是一名同性恋者。为此,心怀叵测的葛某顿生歹念,想借此敲诈邹某钱财。
5月20日,葛某向邹某主动提出见面邀请,毫无戒备的邹某应约来到奎屯市某宾馆。在宾馆88号房间里,早有预谋的葛某伙同奎屯市的朋友蒋某、李某一起对邹某实施敲诈行为。在敲诈过程中,葛某等人一面要求邹某拿出1万元“封口费”,不然就公布其同性恋者的身份,让其身败名裂;一面对邹某进行拳打脚踢,逼其就范。无奈,在葛某等人的要挟和殴打之下,邹某从银行卡上取出1万元现金,交给了葛某。拿到钱后,葛某等人才让邹某离开宾馆回家,并威胁说:“不许报警,否则搞死你!”
案件发生后,胆小怕事的受害人邹某犹豫再三,才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接到报案,刑警大队民警立刻展开侦查和摸排工作,经过几天的不懈努力和抓捕,葛某等人先后落网。
目前,犯罪嫌疑人葛某、蒋某、李某已被奎屯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