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他被贪欲蒙住了心灵之灯
——海南省东方市原市长谭灯耀受贿案剖析
以向领导拜年为名,频频向下属索要礼金
“没有好处不办事”,违规插手工程和土地借机敛财
多次收受下属钱物,卖官已成公开的“秘密”
谭灯耀,46岁,海南省陵水县人,大学学历。曾任海南省屯昌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澄迈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东方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2006年10月当选为东方市市长,2009年底升任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副厅级)。曾经风光无限的他,却被贪婪的欲望,蒙住了人生心灵的灯光,最终跌入腐败之渊。
2011年1月25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谭灯耀涉嫌受贿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谭灯耀在担任东方市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00万元、港币50万元、美元5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另有人民币785万余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法院以谭灯耀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犯罪所得人民币1200多万元、港币50万元、美元5000元依法予以追缴。
顺水人情,收下5万元感谢费
他半推半就地收下了装有现金的纸袋:“只这一次,下不为例。”
说起谭灯耀的堕落,不少人认为,那些从他当上市长那天起就开始“唱赞歌”、“抬轿子”的少数局长和主任,还有那些想从他身上捞油水的企业老板要负很大责任。
其实,这一切都只是外因,真正起作用的还是内因。2006年,荷兰籍华人郑某在东方市政府的一次拍卖中,以728万元竞得了东方市货运大道东侧120亩土地的使用权,并通过该市国土局将土地过户到其名下。
令郑某没有想到的是,竞得的这块土地因存在纠纷,一直无法开发使用。久拖未决之下,郑某委托朋友陈绍兴出面处理。陈绍兴多次找到谭灯耀,恳求政府出面解决该块土地的遗留问题。
2007年下半年,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过东方市委扩大会议作出决定,又经谭灯耀批示后,于当年12月签订了协议书,商定由东方市政府以1200万元将该块土地回购。听闻此事的郑某大喜过望,一再叮嘱陈绍兴一定要好好感谢谭灯耀。
2008年初,东方市政府将1200万元转到陈绍兴的账户上。翌日上午,陈绍兴在海口市万绿园停车场约见了谭灯耀,并将装有5万元现金的纸袋递给了谭灯耀。谭灯耀半推半就地收下了:“只这一次,下不为例。”
贪欲难捺,向下属索要礼金
慢慢地,他找下属要钱越来越理直气壮,收钱时也没有了假意推辞。
调查中发现,在谭灯耀当市长的头两年里,一般人不敢给他送钱。当时东方市委有句口号:送礼不如送建议。谭灯耀也在各类场合大讲廉政,俨然一副“刀枪不入”的姿态。
其实,已担任市长两年有余的谭灯耀,其内心急切敛财的欲望早已按捺不住了。
2008年春节前几天,东方市某局局长吴某的手机响了:“吴局长啊,我是谭灯耀。快过年了,我也得给有关领导拜年,你看能否给准备15万元钱?”“没问题!”几天后,吴某赶到海口,将15万元送给了谭灯耀。
2008年下半年,得知谭市长准备出国考察学习,吴某很快兑换好5000元美金,开始主动出击,给了谭灯耀一个意外的惊喜。谭灯耀接过美金对吴某说:“你真是个有心人!”
2009年初的一个周末,吴某又来到海口,将10万元现金送给谭灯耀。后者笑纳后一再承诺:“在干部交流时我会关照你的,你放心。”
慢慢地,谭灯耀找下属要钱越来越理直气壮,收钱时也没有了半推半就和假意推辞。
2009年春节前,谭灯耀故伎重演,又以春节要给相关领导拜年为由,让市某局局长高某准备10万元。几天后,在海口某百货商场停车场,高某将10万元现金放在谭灯耀车上,谭灯耀点点头,并示意高某开车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