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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男子开设赌场两月非法获利12万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4日 11:5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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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湖南1月4日电(通讯员 陈坚)为逃避打击,在湖南省安仁、衡东两县交界处开设赌场,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就非法获利12万元。近日,经安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李昊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今年38岁的李昊是安仁县渡口乡石冲村村民。2010年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期间,李昊伙同谭南云(由衡东县公安局处理)等四人在安仁与衡东两县交界处的衡东县高塘乡西石村阿林家开设赌场。赌博期间,每天聚集三、四十余人以“撑船”(即三张扑克牌比点子大小)的方式赌博,参赌人员以安仁和衡东两县人为主。为管理好赌场,李昊、谭南云等人以每天100元的工钱雇请刘健、陈志光(均已被行政处罚)等人为赌场望风并维护秩序。陈红平、陈伟(均已被行政处罚)等人则在赌场“放水”(即放高利贷)。李昊、谭南云等人还请阿五、阿龙(另案处理)两人负责在赌场“抽水”,每赌一盘抽100至200元不等,每天抽水渔利的钱被李昊、谭南云等人瓜分,至案发,抽水总计约12万元。

  2011年1月,李昊被安仁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李昊的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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