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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海峡导报11月24日讯 (记者 陈捷 实习生 汤婧晗 通讯员 微言)小偷王某借“尿”遁逃出派出所,结果“越狱”不成,反而多获刑六个月。
昨日,导报记者从海沧区法院获悉,王某因盗窃加脱逃罪,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盗窃后被刑事拘留
今年3月17日下午6点左右,王某窜到海沧区贞庵村岭上社,看到黄先生家中门没关,大厅内停放着一辆电动摩托车,于是起了贼心。四处张望一番后,他将电动摩托车推走。
当天晚上7时许,失主黄先生发现自己的电动摩托车丢失了。他四处寻找,终于在贞庵村岭上社上述房屋后面找到自己被盗的电动摩托车,并很快报了警。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往现场勘察。在现场,民警很快“锁定”了在一旁四处观望、形迹可疑的王某,当场将他抓获。
3月18日,王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拘传,同日变更为刑事拘留。归案后,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盗窃罪行。
谎称尿急 借机逃脱
4月11日12点40分左右,王某被刑事拘留,羁押于厦门市第二看守所。市公安局嵩屿边防派出所正要提解出所进行现场辨认,将王某暂时关押在派出所的值班室。
这时,王某突然提出要上厕所。进入厕所后,不知悔改的王某心怀鬼胎,趁看守人员不备,挣脱手铐,逃出了派出所。
当天下午2点45分左右,王某在海沧区贞庵村后山,再度被民警抓获。
海沧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又在涉嫌犯盗窃罪依法被关押期间脱逃,又构成脱逃罪。数罪并罚,判处他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