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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1月11日电 (记者富子梅)近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破获了一起通过电话和信箱等形式制售“川羚定喘胶囊丸”等假药的违法案件。经查,该案件涉及的“川羚定喘胶囊丸”等6种假药所标示的生产企业、批准文号均系伪造。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据此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川羚定喘胶囊丸”等6种假药。同时提醒公众,应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购买药品。
6种假药为:“川羚定喘胶囊丸”,未标示生产厂家;“康复关节炎胶丸”,未标示生产厂家;“风湿骨痛胶囊”,标示生产企业为“河南省新光制药厂”;“秘特灵”标示生产企业为“河南广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喘必治胶囊”,标示生产企业为“鲁·龙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刘氏康复关节炎胶丸”,未标示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