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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执法部门曾分别于2010年7月、9月、11月三次对“梅州麓湖山国际高尔夫球场”发出停工通知,却未能阻挡其继续违规建设并试业的步伐。梅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古姓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肯定管不住,要不然也不可能出现目前全国许多地方都在建高尔夫球场的情况。”
打着建“文化产业园区”的旗号,大兴土木的却是高尔夫球场。羊城晚报对此事的连续报道,引起多位全国、广东省人大代表关注:为什么对这样明显的违规违法,当地国土部门却说“管不住”?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不能理解:“作为政府部门,不应该存在管不管得住的问题,只有认可不认可的问题。因为,土地使用前都是有规划的,要建什么项目也都是要报批的,是否违法一目了然,怎么会有‘管不住’的用地行为?除非政府部门认可它的使用是符合规划的。”陈舒认为,在“梅州麓湖山国际高尔夫球场”事件中,要弄清楚为什么“管不了”。是默许后的不想管,还是真的“管不了”?
据梅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违法用地共涉及436.5亩(其中耕地29.5亩,林地338亩,园地及鱼塘共69亩),不仅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还触犯了刑法第342条,涉嫌犯罪。梅县公安局已于今年3月8日立案展开调查。陈舒表示,目前国土部门处理违法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时主要是行政处罚,对此类严重违法用地行为,应当引入《刑法》规定,追加刑事处罚。
多位有法律专业背景的省人大代表都认同这一观点。一位省人大代表表示,根据《刑法》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仅仅行政处罚是不够的,刑法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得到严格的执行。 羊城晚报记者 黄丽娜
黄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