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 记者祝娟)9月2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广州男童撕票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开庭,并于11点15分当庭宣布审判结果,一审判处被告邓海声死缓限制减刑。对于该审判结果,受害者母亲李小玲在跟记者连线时表示,不服该审判结果,将于近期提请检察院抗诉。
2009年 3月26日,家住广州番禺区南村镇南大路一楼盘的12岁男童李卓键从家中神秘失踪。同年4月25日,男童的尸体在东莞一处偏僻的涵洞内被找到;其身体已高度腐烂,颈部套着一根打了死结的绳索,警方通过DNA鉴定确认是李卓健。警方在男童失踪3天后抓获一名叫邓海声的犯罪嫌疑人。据调查,邓是李卓键母亲李小玲多年的生意伙伴,一直以老友和叔辈的身份照顾着已经离婚单身的李小玲与其一对儿女。李卓键失踪后,李小玲四处寻儿并向绑匪交付索要的10万元赎金时,邓海声始终陪伴在李的身边"帮忙",直至其最后暴露并被警方抓获。
"男童撕票案"凶手落网二年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3次通知开庭,但均因各种原因未能顺利开庭。2011年8月31日,受害人家属再次接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1年9月2日10点开庭审理此案的通知。按照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的审判结果,被告邓海声将面临至少二十年的徒刑。
名词解释:
死缓限制减刑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