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法治图文 >

4名大学生经营火锅店产纠纷 杀人受审互推责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1日 03: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欲控制火锅店 四大学生杀合伙人”追踪

  本报讯 (记者张媛)  “四大学生杀人案”昨天在一中院开庭,21岁的窦硕等4名大学生被控持斧砍死生意伙伴,21岁的窦硕称是未成年人黄某提议杀人,黄某在之前的单独受审时称是窦硕提议。

  家属携遗像到庭

  昨日,死者丁某(女,殁年20岁)的家属携带丁某遗像进入法庭,他们称丁某遇害时怀有身孕。

  起诉书显示,案发时,四被告人都是北京人文大学大二学生,窦硕21岁、贝方明20岁、黄某17岁、闫广睿20岁。由于黄某案发时未成年,检方对其单独起诉,并于上周单独开庭。

  据指控,2010年4月26日22时许,四人在延庆县尹吉顺网吧上网直至27日凌晨2时许。此后,闫广睿独自留在网吧内看护4台电脑,营造其他3人始终在网吧上网假象。另外3人则潜至延庆县康庄镇兴隆商业街127号足疗店张某和其女友丁某的住处,将张和丁杀害。

  经营火锅店产生纠纷

  2008年9月,窦硕入读人文大学学习3G通讯技术。窦硕与贝方明、闫广睿、黄某系同学。窦硕认识张某后,商量合伙做生意。去年4月,他们合伙开了一家火锅店,开业后,每天流水超过1万元,四名学生与张某产生矛盾。

  几名被告人的口供显示,开张后不久,窦硕和大家聚在寝室里商量对策,透露了弄死张某的想法。此后四人分三次商议了杀人计划,并提到过把张、丁二人杀害后,再用张某的电话打电话叫来其兄嫂和母亲,然后一起杀害,为此他们还在市场上买了4把斧子、两把菜刀、10个白蓝条编织袋和垃圾袋。

  否认故意杀人

  “(起诉书的指控)不属实!”窦硕称,他从来没有想过故意杀人,当晚是黄某把他叫进张某的住处。一中院未成年人法庭上周单独审理黄某时,黄某把责任推给了窦硕,称是窦硕提议杀人。

  被害方曾称案发原因是因为窦硕等想独吞火锅店,昨日窦硕的辩护人称是张某想独吞火锅店,而窦硕不同意。

  两被害人的家属提出百万元的民事索赔。昨天此案未审理完毕,一中院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

  作者:张媛

责任编辑:侯永胜

热词:

  • 窦硕
  • 大学生
  • 杀人案
  • 足疗店
  • 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