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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1.95亿元假钞案主犯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3日 04: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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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长沙6月22日电(记者陈文广)22日,湖南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21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良成等伪造1.95亿元货币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伪造货币罪判处张良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被告人张良成与吴生有、林志明、吴俊发、吴彦铭(四人在广州另案处理)多次商量建印刷厂制造假人民币以牟取非法利益,并共同出资40万元,由张良成负责选厂,采购印刷机械设备,聘请印刷工人等。由吴生有提供资金、印刷假人民币的菲林片、纸张、特种油墨等。

  2009年9月、10月,2010年4月张良成组织张俊林、杨滔等人3次共生产假人民币1.95亿元。张良成分红得20余万元,杨滔、张俊林分别获取酬金10万元。同时,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崔允智为张良成等印制假币提供场地。

责任编辑:孙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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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伪造货币罪
  •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