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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卖淫女扮“法院姐姐” 农民精心导演诈骗剧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9日 15: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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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来假证贩饰演“姐夫”,声称公安局里有熟人;请来卖淫女饰演“姐姐”,说是在市法院工作的;请来车站清洁工饰演“姐姐同事”,骗取所谓的“保证金”……

  遂昌一个小学文化的农民陈某,当上了“诈骗剧”的“导演”和“编剧”,组建了公安、法院“亲友团”,结果前天,他因犯诈骗罪被遂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事情原由:2009年9月,遂昌的钟某的丈夫詹某因债务纠纷,驾车将人轧死,被公安机关抓获。刚因诈骗罪刑满释放的陈某得知此事后,遂萌生诈骗钟某的念头。

  找来假证贩扮“法院姐姐”的丈夫

  说公安局里有熟人

  10月,陈某到钟某的村里留下口信,称市里有朋友可以帮忙打点詹某的事情。

  救人心切的钟某得知消息后,立即与陈某取得联系。见面后,陈某谎称他姐姐在市法院工作,可以帮忙。当天,钟某便与陈某一同赶到市里。

  到了市里后,两人在市公安局边上的旅馆住了下来。这时候,陈某骗说要去找他姐姐,独自离开旅馆。原来,他是去找到以前为他办过假证的梁某。明白来意后,梁某当即同意假扮陈某的姐夫。

  “你到时候就说公安局里有熟人!”对好“台词”后,陈某回到旅馆,让钟某与梁某进行通话。

  梁某在电话里说,他可以帮钟某的忙。通完电话,紧接着,陈某便说要买烟去见那个“姐夫”,轻松骗走了钟某300多元钱。

  第二天,“姐夫”约陈某去吃晚饭,陈某乘机又骗了钟某800元。回到遂昌后,他又向钟某要了2000元。与此同时,陈某汇给“姐夫”500元作为酬劳。到手的钱,没几下就被陈某赌光了。陈某见钟某这么容易上当,便决定再编一出“续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