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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税官”被控受贿23万弃征880余万元税款(图)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9日 14: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安徽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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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官”被控受贿弃收税款。

  昨日,原(安徽)天长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陶武涉嫌徇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受贿案在全椒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据悉,陶武在担任原安徽省天长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徇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为天长市的多家公司大开“绿灯”,先后共非法收受贿赂共计23.6万元。其中2008年5、6月份,在征收天长市某工贸有限公司应征税款过程中,滁州市地税局稽查局给天长市地税局稽查局下达催办函,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该公司尚欠的860多万元税款执行完毕。但是该公司董事长江某找到陶武,在陶武的特别关照下,少征应征税款800多万元,该公司先后送给陶武人民币3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陶武身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880余万元。同时,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3.6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以及受贿罪数罪追究被告人陶武的刑事责任。案件将择日进行宣判。 (新华网安徽频道/安徽商报 张爱民 陈卫民 欧阳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