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9日 09:5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洪奕宜 实习生/司敏 通讯员/谭勇 廖俊斌 龚宣)广州警方开展“断源”行动两个月,已破涉枪案件42宗,抓获涉枪犯罪嫌疑人100名,今年以来,涉枪警情环比下降18%。昨天,广州警方向媒体通报“断源”专项行动战果。警方重申管制枪支的认定标准:足以打爆眼睛的枪支都属管制枪支,仿真枪也不例外。
警方透露,今年以来广州市发生的几宗持枪抢劫案件的涉案枪支均是仿真枪。购买仿真枪支的人近年来有增多趋势,不少枪支爱好者和枪械收藏玩家会通过不同的途径购买这类仿真枪以满足兴趣需要。警方提醒,已经非法拥有此类枪支的人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上缴,以争取从宽处理。公安机关呼吁群众积极举报涉爆涉枪犯罪线索,凡协助破案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广州警方从今年3月起,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代号“断源”的“大要案侦破新攻势专项行动”。5月初,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报:有人在越秀区一德路非法买卖仿真枪。刑警支队摸查发现,该玩具城B11档的档主谭某在长堤大马路潮音街的住宅存放有大量仿真枪。5月11日,办案民警在潮音街该住宅抓获犯罪嫌疑人谭某,当场缴获各类仿真枪支270支。谭某供认,自2007年起,在一德路玩具城档口经营玩具枪,以买卖立体画生意作掩护,进行非法买卖仿真枪的犯罪活动。
5月6日,根据省公安厅提供的线索,广州白云警方在鹤边村鹤北街的出租屋抓获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嫌疑人邱某,搜获仿真枪支3支及钢珠弹2盒。邱某供认这批仿真枪系从外地邮购而来。
5月8日,警方在云山居小区某住宅查获仿真枪支19支及一大批仿真枪支配件,抓获涉嫌售卖仿真枪支的犯罪嫌疑人马某。马某供认爱好收藏枪支,通过各种渠道购买该批仿真枪和配件,并通过互联网向几名网友出售过一些配件。
■资料
仿真枪如何认定
根据《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利用气瓶、弹簧、电机等形成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并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枪,具备制式气枪的本质特征,应认定为枪支,并按气枪进行管制处理。
从性能来看,这些仿真枪都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大部分的枪口比动能超过1.8焦耳/平方厘米。按照公安部最新实施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大于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的可以判定为枪支。“形象地说,这批仿真枪支近距离内能击穿3毫米厚玻璃或纸板,击中人体表面可造成小面积软组织损伤,击中眼睛可至伤残。”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案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