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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监察部通报20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8日 10:2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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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奉节县职工住宅楼开裂倾斜案

  重庆市运发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人胡厚元、肖发福采取伪造公章、向有关人员行贿等手段获得一千多平方米建设用地后,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情况下,擅自组织工人,违法在职工宿舍楼外侧进行“十里综合楼”项目切坡开挖等建筑活动,导致职工宿舍出现房屋、地表开裂变形的险情,全体住户被紧急疏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3万元。奉节县、永安镇政府以及县国土、建设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违法行为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2010年,奉节县农业局原党委书记、永安镇原镇长刘祥兴等渎职人员和胡厚元、肖发福等事故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奉节县副县长傅忠莲等其他责任人员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四川省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副调研员杨淑华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03年至2008年间,杨淑华利用担任洪雅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土地整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拨付、征地手续办理等过程中为请托人提供帮助,多次索取、收受贿赂计人民币1194万余元。此外,杨淑华还贪污公款人民币8万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398万元,尚有人民币394万余元、美元2652元等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10年8月25日,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