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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8日 03:4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部网

药家鑫一审被判处死刑(资料图)
备受关注的药家鑫案二审将于5月20日上午8点在陕西省高院开庭审理。
5月17日今日下午,药案原告代理人张显在博客上透露“今天下午陕西高院通知王辉:药家鑫案二审定于5月20日上午8点开庭 ”。随后华商网记者致电药案相关辩护律师,进一步确认二审将于5月20日上午8点在省高院开庭。
另外据华商网记者了解,二审药家鑫将增加一名辩护律师。
药家鑫案2011年3月23日一审后择日宣判,4月22日法庭宣判药家鑫死刑,4月28日药家鑫提出上诉。
【关键节点】
2011年4月22日:药家鑫一审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赔4.5万元
2011年4月22日上午,西安市中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约4.5万元。
2011年5月3日:律师称药家鑫已提起上诉
2011年5月5日:西安中院确认药家鑫已上诉 并立案
2011年5月13日:药家鑫上诉理由公布 律师称应慎用死刑
上诉状显示,药家鑫上诉理由具体为:
第一,原判决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为定性不当。原因是“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路灯暗,光线不如白天的好,药家鑫高度近视眼神不好;杀张妙身上的部位比较乱,药本人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间作案;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
第二,西安中院认可了药家鑫的自首情节,却未按自首减轻判罚。
第三,药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进行积极地赔偿。
第四,根据国家目前针对死刑的慎重态度,认为中院量刑过重。
此案已于5月5日立案。
张妙被害已有半年多时间,但至今遗体仍存放在殡仪馆。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药家鑫死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45498.5元。王辉的诉讼代理人张显在征求王辉及其家人意见后称:不接受药家鑫家人的一分钱赔偿,民事赔偿金留给药家鑫的父母做养老金。
王辉的诉讼代理人西安科技大学教师张显,籍贯为西安长安区宫子村,媒体报道了药家鑫的杀人动机后,义务为王辉担任诉讼代理人。
王辉说:"我们农民并不难缠,拒绝要带血的钱,只要求药家鑫用生命来为他的行为赎罪。"他至今没为亡妻张妙下葬,就是为了等到药家鑫被执行死刑的那一天,以此告慰亡妻。
【案件始末】
【2010.10.20】开车撞伤农妇 连刺8刀灭口
10月20日23时,药家鑫驾车撞上骑电动车的张妙,发现张妙倒地呻吟,遂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
【2010.10.22】 被警方讯问 隐瞒杀人事实
2010年10月22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药家鑫抓获。专案组民警透露,经审讯,药家鑫起初没有供述自己撞伤人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
【2010.11.23】作为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11月23日晚,疑犯药家鑫被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疑犯药家鑫被依法逮捕。
【2011.3.23】撞人刺死案一审 引发热议
3月23日上午9点45分,药家鑫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公诉,药家鑫当庭痛哭下跪,表示后悔,其律师辩称为激情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