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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茅台大案曝惊人利益链 在停尸房造酒如灌水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7日 04: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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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来的50元一斤的塑料桶装酒,装入浙江造的20元一套的包装中,在重庆一处地下停尸房里一番倒腾,立即变成一瓶市场零售价近千元的名酒“飞天茅台”。

  前不久,重庆查处一起假酒大案,5名犯罪嫌疑人二审被判刑。“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该假茅台酒生产团伙已形成一条横跨数省的黑色利益链,几乎每个环节都实现“规模生产”和“专业经营”,检方的审查报告为此长达160页。

  万州区检察院审查发现,在流入受害者手中之前,这批假茅台酒经历了包装、基酒、灌装、运输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实现了“专业经营”和“规模生产”,还有技术专家指导“研发”,层层都有人从中获利。

  善于仿造名酒包装的“印刷专家”肖强是第一环。他是浙江老板,长期大批量仿制名酒包装牟利,曾在一个月内仿造2万个名酒包装盒和瓶盖,连顾客提出的“六角形酒盒”等难题也能攻克。这批假“飞天茅台”酒的包装就是由他“研发”的。

  肖强的下线是在成都经商的汪吉。他曾经多次倒手转卖假名酒包装。2009年5月,他从肖强处订购了大批假“飞天茅台”酒包装,酒瓶、瓶盖、盒子、商标等一应俱全,分几次从浙江途经成都悄悄发往重庆,每套售价30元,自己赚取5元。

  “造酒高手”何朝瑞是第三环。他曾在大型酒厂工作20年,经验丰富。收到假茅台酒包装后,他每套再偷偷加价10元,卖给重庆万州区一名小酒厂主杨勇,并为杨勇造假酒提供帮助。

  第四环的杨勇是生产假茅台酒的幕后老板。2009年,由于酒厂经营陷入困境,杨勇打算造假酒赚钱。“一瓶假茅台的毛利润有几百元,我想‘背水一战’。”为此,杨勇亲自选址生产,再通过各种关系把假酒销售、处理掉。

  除包装外,还要搞到合适的基酒。杨勇托人从一名贵州商贩处买来两千多斤塑料桶装白酒,每斤仅50元。杨勇说:“这些基酒共四个大桶,十个小桶,都是勾兑好了的,连香精都不用加。”

  生产和运输也是这条利益链中的一环。一些人明知杨勇在造假酒,仍然参与其中获利。例如万州区瀼渡镇人谭军,以每次15元到20元不等的价格帮杨勇转移运输假酒,逃避打击监管,还以每天百元左右的酬劳带着亲戚直接参与灌装制假。一条分工严密的“假茅台生产线”就这样建成了。

  造假环节如此之多,如何能一一逃避监管?假茅台成本如此低廉,又如何能做到以假乱真?

  为使假茅台能乱真,杨勇找来两位“技术人员”参与“研发”:一个是何朝瑞,他曾以5角钱的单价从废品站收购酒瓶,自行仿造出名酒“盛世唐朝”;另一个是堪称“大师”的谭常宜,他曾是大型酒厂的质检科长,退休后在多家酒厂当技术指导,帮助让假“成”真。

  他们以每天50元到150元不等的工钱,请来工人造假酒。“就是把茅台酒瓶子洗一洗,用过滤桶把白酒过滤,灌进瓶子,贴好商标,然后入盒装箱。”工人们说,造“茅台”就像灌自来水。

  经过停尸房里一番炮制,假酒身价陡增10倍。万州区检察院查明,停尸房中共生产假“飞天茅台”酒2000多瓶。如按每瓶近千元的市场零售价计算,总金额近200万元,而一瓶假茅台的成本只需六七十元。

  假茅台酒案发后,经万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5名被告二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至7年不等,并处罚金,这条假茅台生产线就此被摧毁。

  检察官表示,除暴利诱导外,一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监管打击力度不够,使违法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有的群众识别假货能力不强,容易上当受骗,也是假酒难休的原因。“打假”专项行动应该常规化,使假冒伪劣食品造不出、运不走、卖不掉。

  面对横行肆虐的伪劣食品,如何斩断其生产流通链条?重庆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丁新正说,许多假冒伪劣食品都是异地购进、本地销售,全国各地必须形成打击合力。如果某一个地方只重经济效益,忽视食品安全,总是被动执法,都会损伤打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