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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2日 15:5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莹 通讯员宗雅妹)姚女士因面部严重烧伤戴着口罩,在博物馆参观时,引起安保人员的怀疑遭围殴受伤。姚女士将博物馆诉至法院索赔。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一审判决博物馆有过错,赔偿姚女士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000余元。
2009年10月14日下午,姚女士前往某博物馆参观,用随身携带的摄像机拍摄。“当时刚好有外宾进行参观访问,安保人员见我装束可疑,并对外宾进行拍摄,在未进一步确认身份的情况下,将我驱赶出博物馆。”姚女士说,在此期间,她被殴打受伤,被诊断为“胸7、腰1椎体楔形度;腰、背部软组织损伤”。
博物馆辩解说,安保人员发现姚女士面戴口罩,手持摄像机拍摄并阻挡参观路线,随即将其搀出博物馆,并没有实施殴打行为。
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姚女士在博物馆参观过程中,人身安全应受到保护。博物馆称姚女士当时存在危险行为,参观过程中有超出合理范围的不当行为,但未就这些说法提供证据。如安保人员仅因姚女士形象可疑而未进一步确认的情形下,贸然采取强制措施,其行为确有不妥。因此博物馆应对姚女士进行赔偿。
判决书中还称,姚女士曾因烧伤导致面部和肢体受损,不得不佩戴口罩,穿长袖衣物予以遮盖,日常生活已多有不便。因博物馆的过错导致她受伤,伤情治愈期限较长,身心也遭受较大创伤。因此,法院判决博物馆赔偿姚女士医药费2300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