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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蔚冈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执行院长
4月22日,上海学者傅蔚冈随手发了一条微博,“凡转一次本微博,我将为张妙女士(陕西药家鑫案被害人)的女儿捐助1元人民币”(编者注:张妙留下的是儿子不是女儿)。意想不到的是,随后两天就被转发36万次。傅蔚冈不得不再发微博,“考虑到实力有限,以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家属申请的民事赔偿额为限,计54万”。
此举引来巨大争议,“傅蔚冈的冲动”成为网络热词。
“朋友把出名的机会让给我”
我和朋友一起负担54万,一开始这个朋友就说可以和我一起负担,这样我们两个人问题不大。
新京报:这个事情发生过之后,看你写过一篇文章,冲动和承诺,这两个词是你对整个事情的基本态度吗?
傅:对,这两个词差不多概括了。
新京报:当初为什么会有这种微博转发的想法?
傅: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法院只判了被告人赔偿4.5万元,我觉得对张妙一家来说这太少了,当时就想为张妙一家做点事情。
新京报:最开始转发的时候认为会有多少转发?
傅:开始的时候我想大概有几千条吧,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
新京报:什么时刻意识到这么转发下去可能负担不起了?
傅:一个多小时以后吧。一个小时就有近六万的转发,像这样转发下去,可能会负担不起,所以我设了一个上限,54万元,这个数字是被害人向法院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所要求的赔偿金额。
新京报:54万元可以负担得起吗?
傅:我和我的一个朋友一起负担。一开始这个朋友就说可以和我一起负担。这样我们两个人问题不大。
新京报:我想知道,在整个过程中你有没有被道德绑架的感觉,就是有这么多人看着,你不得不捐?
傅:倒不是不得不捐。只是考虑到自己的能力,我也是一个普通人,没有那么多钱,所以设置了上限。
新京报:微博上有人说,你只负担5万元?
傅:负担5万元还是多少,大家看最后的结果吧。昨天我也说过我可能负担多少,但是我的朋友说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又不是申请的国家项目,需要给大家一个交代。他不愿意透露他捐的数额。我不管是5万也好,还是怎么样,我朋友愿意以我的名义来捐,把出名的机会让给我。
新京报:也就是这笔钱纯粹是你们两个人来捐,如果你5万,他就是49万?
傅:对。所以说出我捐了多少,就等于说他捐出了多少。
新京报:在整个微博转发的过程中,我看也有人希望能够帮你负担一些,他们的钱算在这54万以内吗?
傅:有很多人说愿意帮我,但是我一直没有公布账号,我觉得这太麻烦了。其中但斌先生捐了10万。但这些钱并不在54万以内,那是54万额外的。
新京报:看到有人因为你捐款数额的问题,会说你出尔反尔,你会觉得这种讨论对慈善者太苛责了吗?会觉得不公平?
傅:说到公平不公平,现在大家把我当成了公众人物,大家会说你发这个微博为自己赚了这么多粉丝,你需要对自己的这种说法负责。我负责是应该的。但是有人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质疑我,说我违背承诺。如果按照这种说法,我一开始把儿子说成了女儿,这事实上有错误,我是不是不需要承担诺言呢?我觉得大家监督我是应该的,但是不要从某些细节来说。我和我朋友之间是赠与还是怎么样,这都是我们之间的事情。
新京报:现在还会去看转发的数量吗?
傅:还会看。现在每天大概还会有两三万条的转发。我希望到四月三十号那天最终的转发能够达到五十四万条。
被害人与加害人家属都需要救济
除了被害人和他的家属,我们也会帮助加害人没有社会保障也没有生活能力的父母,这样有利于抹平一些人对社会的敌视态度。
新京报:你说过这个事情给你带来了很多压力,最大的压力来自哪里?
傅:睡觉睡不好,干扰到了正常的生活。现在不断接受媒体采访,很多人说我出名了,说我炒作。
新京报:睡不着觉是在想什么?
傅:想怎么把这件事情做好。我觉得有媒体说得很对,如果说这次微博转发事件一切归于平静,只是让张妙的儿子多了一笔财富,没有对更多的受害人境况有所改变,就是没有意义的。
新京报:所以你希望去成立一个民间刑事案件赔偿基金去推动这种改变?
傅:对。我想成立一个公募的基金会,设立专门的赔偿基金,去帮助类似的被害人家属赔偿金不足的情况。
新京报:以你的了解,张妙家人遇到的这种情况并不是个案?
傅:对。这种情况并不是一个个案,也不是单靠捐款能够解决的。我们国家刑法以前的观念是报应的观念,惩治的同时没有足够考虑赔偿,刑事被害人的地位比较模糊,处于一个从属地位。据我查到的资料,去年全国刑事赔偿的资金只有4000多万,这一点点钱,真的是杯水车薪。
建立刑事损害赔偿制度,以后会越来越重要,一个是因为独生子女政策,家族的观念很轻了。出现药家鑫这种情况,他无力赔偿的话,家族很难作为一个支撑力量去帮忙抚养张妙的孩子。
另外,现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到位,导致很多人一旦遭遇到这种情况,很多被害人的亲属无法得到应有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