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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3日 15:1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据新华社电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2日对上海市经信委信息产业管理处原处长徐绍敏受贿一案终审宣判,徐绍敏因犯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处罚人民币10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上海二中院审理认为,1998年3月至2009年7月,被告人担任国家公职期间,收受贿赂、隐瞒境外存款上百万元、另有80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遂做出上述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