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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新闻链接:2006年至2010酒驾每年致死3500人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3日 09: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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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还有不到10天的时间,新修改的刑法修正案(八)也要开始施行,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每年有3500余人因酒后驾驶肇事死亡,9000余人受伤。今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将正式实施。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

    人民大学教授 韩玉胜:现在交通肇事罪,对交通肇事来讲,一定要有后果才能定罪,如果没有后果是不能定罪的,而酒后驾驶,他在没有发生后果的情况下,应不应该定罪,这是立法者这次在<刑法修正案八>当中要解决的问题,我们现在讲的醉酒驾驶,实际上,你只要醉酒又驾驶,尽管没有后果,也要定罪,这才是我们立法的一个本意。这样就使,我们现在单纯的酒后驾驶没有造成后果的行为也会受到刑法惩罚。

    编辑:程 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