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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殡仪馆8年私分1352万 “热泪馆长”被判8年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1日 10: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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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知两名中层涉案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其他涉及人员的处理情况:原南海区殡仪馆办公室副主任兼出纳员汤军麟因贪污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鲜花供应商梁伟强因行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原南海区殡仪馆业务外勤部副主任成红英被判刑,具体刑期未明;骨灰盅供应商易旭振被处理,但处理结果未明。

  据透露,曾海潮在判决后并未提出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致富之道”

  收入一:小卖部收入

  2007年以前,南海殡仪馆私设“工会账”,主要为该馆小卖部经营收入。后多次以过节费、运动会补助、开工利是等名义从以上账目中发放款项给员工和中层管理者,共计179.119万元。

  收入二:鲜花回扣

  2007年初,南海殡仪馆馆另设“小卖部账”。该账的主要收入为原“工会账”的剩余资金、小卖部经营收入、鲜花回扣款等。2007年~2009年间集体决定从账中发给全馆员工和中层共计103.8万元。

  收入三:家属利是

  2001年~2009年间,该馆收殓人员收到死者家属给的“利是”后上缴,该馆集中存入以“成红英”个人名义开设的农行账户,以过节费、利是费等名义发给员工,共109.8万元。

  收入四:虚假入账

  2001年~2006年间,该馆在行政账外设立“服务部账”,以过节费名义发钱给员工,共计约407万元。

  2006年起,该馆以购买劳保用品、食品、日用品等入账手段购买购物卡,以劳保补助等名义发放给员工,共计295.4万元。在向超市购买购物卡时通过虚开运输费等发票入账、购买保险再退保等手段套取款项后,将购物卡和部分套取款项,以过节费等名义发放给员工,共计256.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