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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殡仪馆8年私分1352万 “热泪馆长”被判8年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1日 10: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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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殡仪馆“热泪馆长”曾海潮落马

  被判8年徒刑,曾海潮个人退赃约115万元

  这是一个发生在最近的判决,不过在清明临近之际,又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

  曾海潮,曾经是南海区殡仪馆的“一哥”,员工眼中的“热泪馆长”,私底下他却利用职权收取鲜花和骨灰盅供应商的好处费约115万元。在他的任职期间,南海殡仪馆私分国有资产1352多万元。

  最终,曾海潮被判8年徒刑,馆内不少中层也相继“落马”。在“潜规则”中,家属的红包、供应商的回扣、各种账外的收入,纷纷落入了馆长、中层及普通员工的腰包中。

  关于“热泪馆长”

  通过网上搜索,记者发现曾海潮对待媒体很低调,基本没有接受过记者采访,除了那一篇发表在某殡葬网上的关于“热泪馆长”的报道。

  报道中称,曾海潮遇到激动的事,必定涌出热泪。在南海殡仪馆开馆以前,放弃了原单位的优厚待遇和舒适的工作,来到南海殡仪馆做“开荒牛”。在开业初期,单位发不出工资的艰难日子里,他还“自掏腰包发工资给员工”。

  曾海潮出事后,南海殡仪馆数十名职工集体为曾海潮求情,请求对曾海潮从轻处罚。

  馆长出事

  佛山市南海区殡仪馆(下称南海殡仪馆)的前身南海市殡仪馆,筹建于1999年,曾海潮就是该馆第一任的馆长。

  曾海潮出生于1955年,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南海殡仪馆内,曾海潮的人缘很好,事业也一帆风顺,直到2009年5月19日。那一天,他被办案人员带走,紧跟着被刑事拘留。

  馆长判8年罚4万元

  去年11月,南海区法院对曾海潮作出一审宣判,曾海潮因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佛山市南海区殡仪馆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20万元。曾海潮退出暂扣赃款1156960元,予以没收,被私分的国有资产余额13239545元,继续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