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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0日 13: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图表:九部门将启动为期一年“瘦肉精”专项整治 新华社发
新华网北京3月29日电 题:回应“瘦肉精”五大谜团——对话国家首席兽医官于康震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董峻、于文静
河南生猪“瘦肉精”案件被曝光以来,“瘦肉精”一时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瘦肉精”到底是什么东西?危害几何?添加“瘦肉精”是行业“潜规则”还是个案?猪肉还能不能吃了?国家首席兽医官于康震29日就这些热点问题向新华社记者作出回应。
一问:“瘦肉精”到底对人危害几何?
于康震说,“瘦肉精”是β-肾上腺受体激动剂类化合物的俗称,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十几种物质。β-激动剂类化合物大多是医学临床普遍使用的平喘类药物。
其中,盐酸克伦特罗因药效显著、价格低廉,是此类药物中应用最为普遍的一种。盐酸克伦特罗作为医用处方药,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购买使用。
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学者发现给动物饲喂盐酸克伦特罗,可以提高瘦肉率和饲料转化率,获得很好经济效益。由此,美国开始将其用于动物养殖,并逐渐推广到其他国家。后来发现其毒副作用较大,80年代末欧盟、美国先后公布禁止使用。
随后,美国制药企业研究出毒性小、代谢快的替代品——莱克多巴胺,使用时只要严格掌握剂量、执行停药期规定,几乎不会在动物体内残留。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等20多个国家先后批准将莱克多巴胺用于生猪养殖。
上世纪90年代初,“瘦肉精”传入我国,1998年广东省高明市发生首例境内食用含盐酸克伦特罗猪肺中毒事件,引起了有关方面及社会关注,随后被禁止使用。

3月22日,工商执法人员在四川华蓥市阳和镇农贸市场检测在售猪肉是否含“瘦肉精”。 双汇“瘦肉精”事件被曝光后,引起四川华蓥市高度重视,当地工商、食品安全等相关部门从3月22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猪肉食品专项大检查,重点检查上市猪肉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在售猪肉是否含“瘦肉精”、是否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确保猪肉食品消费安全。 新华社发(邱海鹰 摄)
二问:使用“瘦肉精”是不是“潜规则”?
目前,河南省全面排查生猪饲喂“瘦肉精”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抽检存栏生猪31万头,确认“瘦肉精”阳性生猪134头,检出率为0.04%,且集中在案件发生的孟州、沁阳、获嘉、温县等4县市。“瘦肉精”生产和销售网络也基本查清,对72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从实际情况看,河南这次发生的‘瘦肉精’案件是个别县市的少数人明知禁用仍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引起的。”于康震表示,“当前我国生猪产品总体上是安全的,违法使用‘瘦肉精’只是个别现象。”
据农业部对全国主要大中城市抽样监测,最近3年猪尿及猪肝中“瘦肉精”检测合格率均在99%以上;今年第一季度检测合格率为99.4%。
于康震指出,媒体报道河南生猪“瘦肉精”案件后,各地畜牧兽医部门按照农业部总体部署,及时启动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监测计划,加大检测频率和覆盖面;对生猪养殖重点地区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落实属地日常监管责任。各地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宣传车、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瘦肉精”危害、健康养殖、守法经营等知识,做到入村、入户、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