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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1日 16: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不养狗者
单元楼内不适合养犬
市民王先生:小时候,我家住在农村,几乎每家每户都会养只狗看家护院。如今,我们都住在了单元楼内,没有了私家大院,养狗自然会影响到周围的邻居,特别是家里有老人孩子的,或者出门在楼道内碰上,都会被狗叫声吓一跳,这样养狗在高楼内不再合适。所以,我觉得为了小区多数人的利益还是放弃个人爱好吧!
养狗者素质需提高
市民程女士:饲养宠物是个人爱好,我觉得这个不能一棍子打死。同时,养狗的市民也要注意狗狗的行为,不要影响到周围邻居的日常生活和小区的环境卫生。归根结底,由狗狗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要解决还需要养狗者的素质提高,这样就可以很好的维护社区卫生,也不会破坏邻里关系。
居委会
“居委会能证明的就是这个人是不是本辖区的居民,有没有在这里居住,其他的我们是没法证明的。如果是真的同意了,有大家的签名,那根本不需要我们证明,如果没有大伙的签名,那我们的证明更是没法开的,所以这个证明,到底咋开我们也拿不定主意。”说起这个要修改的规定,工人新村南村西社区的田主任这样向记者解释。
“养狗问题本身就很容易引发矛盾,我们不希望法规修改的时候把责任又踢给了我们,现在居委会面对的问题已经很多了!”历下区一居委会主任表示,希望法规的修订不要把责任再次压给社区。
律师说法
新规中狗狗伤人居委会要担责?
“这条规定我认为是具有可行性的,它可以更好的改善小区环境。”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的付强律师告诉记者,以前省城里大型犬伤人、小型犬扰民的案件是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养狗条例修改后,这类案件肯定就会明显减少。“当然,喜欢小动物的居民再想养狗就有一定的困难了,但我认为总体来说还是利大于弊的。”
在谈到条例修改后再发生狗伤人事件后的责任认定时,付强律师表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无论是否得到了邻居的养狗许可,只要是自家的狗伤了人,狗主人肯定要负主要责任,但是居委会是否要负次要责任那就要看具体情况了。”付强律师还建议居委会在开具养狗证明时,一定要调查清楚犬类的具体情况,“最好能确定狗不会对居民造成安全威胁,像藏獒之类的攻击性较强的犬类,开具证明时一定要慎重。”(崔艳红 林雯雯 刘小芳 孙姮 陈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