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法治图文 >

辽宁男子携爆炸物闯关进京上访被批捕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7日 02: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昨日,朝阳检方通报,携带爆炸物冲闯京沈高速收费站的犯罪嫌疑人侯某,因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准逮捕。侯某交代,怀疑被人跟踪陷害而进京“上访”,并准备以在公共场所爆炸方式引起社会关注。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侯某于2010年12月24日19时许,驾驶皮卡车,携带弓弩、刀具、自制爆炸物从沈阳驶向北京。来京途中,侯某先后在京沈高速两个服务区加油并通过发射弩箭、使用爆炸物威胁等方式强行逃离加油站,途中多次拒绝交费并驾车冲闯高速公路收费站。25日9时许驶入北京,11时许,朝阳警方配合刑总特警人员在朝阳区西大望路附近将该车拦截,后将嫌疑人控制(本报去年12月26日曾报道)。

  警方在嫌疑人驾驶的车内起获自制爆炸物两包、弩一把、弩镖11枚、钢珠19枚等物。经鉴定,侯某被查扣的烟火药重1019克。

  侯某自称,疑遭他人跟踪、陷害,欲来京“上访”,若“上访”无果,准备以在公共场所爆炸方式引起社会关注。

  据调查,侯某曾于2007年3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管制一年。

  检察官说法

  嫌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嫌疑人侯某多次冲闯高速公路收费站,以发射弩箭、扬言点燃爆炸物等威胁方式拒付油费并强行逃离加油站,在与警方对峙中声称要点燃爆炸物,其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作者:刘洋 郭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