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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3日 01: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 傅勇涛)记者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海南省编委正式批准海南省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及部分基层法院增设环境保护审判法庭。今年下半年将开始受理案件。
高院环保法庭将主要审理海南辖区内涉及水资源、空气、噪音、放射性污染和环境破坏等各类二审民商事案件以及涉及因环保方面不服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而发生的二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因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而发生的行政不作为诉讼的二审行政案件和涉及环境保护的国家赔偿二审案件。
作者:傅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