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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人 山东省莒县城阳镇大崖头村 张相存
“真没想到,我因车祸腿部伤残,行动不便,不能到城里起诉讨说法,只一个电话法官就上门给我立了案,这样的法官真是为咱老百姓办事啊”,4月4日,回忆起当初法官上门立案的情景,张相存还是激动不已。
2009年8月31日,我正在路上正常行走,被告驾驶手扶拖拉机占道行使将我撞伤,经诊断为左髌骨骨折、左拇指中节骨折,住院治疗41天,花费4118.2元。出院后我还是脚不敢着地,继续卧床休养,吃喝拉撒全靠老伴伺候。身体上的疼痛还能扛着,可心理上的折磨却让人无法忍受。撞伤我的人只给了我50元钱包扎,以后就不管了,医疗费也无着落。老伴去要了很多次,对方均置之不理。我家情况本来就很困难,这场车祸无异于雪上加霜,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准备上法庭讨个公道。咱祖祖辈辈都没打过官司,不知道怎么起诉。愁了好些日子,后来,有好心人告诉我,现在立案和以前不一样了,有特殊情况的,法官可以上门服务。刚听说时,俺一点也不信,哪有这样的好事呀?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拨通了法院立案庭的电话,法官热情的解答一下子打消了我的顾虑,我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我的困难,法官立即答应上门为我办理立案手续。一个小时后,立案庭法官驱车20多里,几经打听终于来到了我家,帮我当场办理了立案手续,并热情地为我讲解“打官司”的程序和注意事项,提醒我准备证据和提供证人,使我这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逐步明白了怎样“打官司”。
后来,我逐渐了解到,像我这样的情况,法院每年都上门服务600余人。这就是咱法院实行的“双轨制”立案模式:以法院立案大厅立案为主,对于老、弱、病、残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当事人,则实行上门立案服务或者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电话立案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在立案大厅里,法院实行“一站式”服务,设立多个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咨询、证据资料收转、复印、收费、送达等“一站式”服务。只要符合立案条件,手续完备的,20分钟内就能办理好立案手续,并且还给排定好案号、承办法官、书记员、开庭场所、开庭时间。同时,不论立案大厅还是上门立案,法官都发放《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指南》,为群众进行详细讲解,使从不接触法律的人也能轻松立案,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
法官“上门立案”,方便了老百姓,让俺实实在在体会到法律的进步,也体会到老百姓越来越受到“尊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