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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谁把父亲逼上法庭(2011.01.18)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9日 19: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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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中国人很重视亲情有一句老话叫“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如果因为家庭的纠纷把官司打到了法庭上,那一定是这个纠纷已经激化到无法调解的程度了。2010年11月24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个家庭纠纷案没,朱家的四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在开庭之前就已经吵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

    这是朱家的4个女儿大女儿,今年61岁,这是二女儿、三女儿、四女儿,她们都已经是年过半百了,这是51岁的大儿子,年纪最小的儿子也已经47岁了,他们争论的是谁最孝顺谁对父母赡养义务尽得多,可是把他们推到法庭的正是他们已经83岁的老父亲,那么老人把6个亲生子女告上法庭诉求会是什么呢?老人的起诉要求,他的大女儿也就是说远嫁到山东的那个女儿,承担每月400元的赡养费,要求其他的儿女承担的是200元的赡养费,在北京的这5个子女,要求每周探望一次。

    老人由于身体原因没有到庭,法官亲自到老人所在的琉璃河镇水泥厂宿舍了解情况。这是一栋上世纪90年代的公房,外表已经陈旧,老人的家在这栋楼的2层,是老人当年花5000元买来的,走进这所60平方米的小两居,里面的设施很简陋,老人卧在床上。

    朱大爷的老伴儿是2010年9月去世的,从那以后老人就下不了床了,再也离不开人照顾了,老人床头横放的沙发是男保姆的床,他刚到这个家里来半个多月。保姆说每个月朱大爷支付给他1500元,刨去两个人的生活费,老人一个月的退休金所剩无几,因为心血管的疾病老人已经不能下地走路了,但头脑依然清晰。

    从老人的诉讼请求看肯定是6个儿女没有尽好赡养义务,那么到底儿女出了什么问题,惹得老人要诉诸法律呢?记者找到了律师小郭。郭律师称他和朱家是世交,对这个家庭的恩恩怨怨比较清楚,他觉得是经济紧张、精神寂寞和缺乏安全感这三个原因把老人逼上了法庭。老人年龄已经大了,已经是83岁了,自己已经失去了照顾自己的能力;老人自身存在一些比较普遍的老年病,并且由于这些病症多次住院仅仅单凭老人自己的退休金已经无法支付相对来说比较高昂的医疗费用。郭律师说老人手头还是比较紧的,朱大爷的老伴儿瘫痪在床整整30年,两个人退休金加起来不过每月4000元,老伴儿去世前两年由于朱大爷的身体也不行了,家里当时雇了两个保姆,保姆费每个月都要2000多元,一旦生病住院产生不能报销的部分,老人在经济上还是招架不了。可是6个子女觉得他们在钱上没有亏待过老人,是孝顺的儿女,绝对不是不孝顺的儿女。子女们介绍说父母的生活费和保姆费6个子女都均摊了,老人的退休金基本上是不用动的,但让老人动怒的事情恰恰是因为退休金而引起的。

    那是1995年孩子们的母亲突发疾病被送到了医院急救需要垫付医药费,结果老人发现一直由小儿子掌管的退休金账户上钱少得可怜。几个子女说父母的退休金一直由小弟弟管理,他们十多年都没有过问过,按说存款应该在十几万左右。大儿子质疑是小弟弟侵吞了父母的退休金引发了严重的家庭冲突。最后5个子女分摊了母亲的急救费才算平息了冲突,但这次危机却在老父亲的心里留下了阴影尽管。

    如此小儿子称这么多年他是全心全意为父母付出的,他们说的都是虚伪的都是假的,与事实不符。小儿子说自己伺候爹妈20多年,母亲一直卧床,是自己楼上楼下背来背去,洗澡、按摩、推头,老人卧床以后一直到去世,都没有得褥疮。小儿子说母亲瘫痪在床30年,如此严重的病能活这么长时间,离不开他的精心照顾。正是因为小儿子对老伴照顾得尽心,老人并没有没收小儿子管理退休金的权利。一晃又过去了14年2009年秋天,朱大爷自己住院账上没钱,子女之间互相推诿的一幕就再度上演了,老人痊愈之后果断地将财权转交给了小女儿。因为急救费用发生的这两次冲突让老人觉得经济上缺乏保障,当时老人就动了心思要依靠法律明确儿女们的赡养义务,他要求每人每月给付固定的赡养费,这一家丑外扬的举动被子女们劝住了,他们表示可以写个协议具体地明确6个孩子对父母医药费和生活费的分摊。没有想到这个协议远在山东的大女儿却坚决反对,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因为大女儿的反对协议最终也没有落实在纸面上。

    朱大爷老伴病故一个月后,刚从老伴去世的悲痛中缓过神来的朱大爷坚决让郭律师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告了自己的6个子女,除了要赡养费他还加上了子女们必须每周回来探望他这样一条。

    大儿子说他两年前搬回了父亲所在的小区,父亲的生活起居由他们夫妻和保姆轮流照顾,探视父母做得最差的是大姐,她是家中的长女,1970年中专毕业后分配到了山东工作就很少回家,和父母的感情相当淡漠,更离谱到连春节都不打个电话,能想象到老人在等她电话时的心情是非常痛苦的、非常难熬的。最让老人心寒的是去年母亲去世大姐直到7天之后才回到北京,只是去母亲的墓地祭奠了一下,却没回家看望老父亲一眼,这种视同路人的态度让老人很恐惧。提到这儿大女儿称自己是身不由己,自己的老公是2008年10月26日发生的车祸骨折,三条肋骨左脚骨折,一个月复查一次,生活不能自理,自己根本就回不来。大儿子说大姐家在山东淄博,到北京不过几个小时的火车,她不但不回来看望亲生父母,跟北京这些兄弟姐妹联系也很少。大女儿辩解说30几年来虽然和父亲的沟通少,但是每个月寄100元钱她是从来都没有间断过的,现在老父亲因为她不在北京,也因为他们之间紧张的关系,要求她每月支付400元的赡养费就是比别人要多给200元,她自己无法接受。

    主持人:我们今天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中华女子学院的李明舜教授。李老师,在老人的这个诉讼请求当中有一点是格外需要我们重视的,就是老人专门强调了子女的探望?

    嘉宾:那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它是分了3个方面,第一就是经济上的帮助;第二是生活上的照顾;第三个就是精神上的慰藉。应该说从我们的理解来看探望应该是属于精神慰藉这个方面的内容,老人要求子女探望那么应该说这是一个新出现的问题,那么现在我们也正在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如果说把精神慰藉把它从一个概念变成一些具体的可操作的行为,我觉得探望就是其中之一探望这一条更加清晰地写进去。我也看到了好像有一些争议,这些争议的来源是哪里经济上的帮助,你每个月你给多少赡养费,这个是最容易量化的,生病的照料也好量化你比方说生活上的照顾这个也可以很容易量化,就这个精神上的慰藉这个偏抽象了比较抽象了,这种探望来讲它不能取代这种精神的慰藉,因为精神慰藉的方式是太多了,非常多的。

    主持人:所以即便说探望这一条是有争论的,但是争论的核心也是怎么能对老人有更好的赡养,而不是说争议本身,是大家在怀疑到底子女要不要去探望老人,现在我们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记者采访老人的时候老人的头脑是清晰的,不过还是搞不懂说现在我们看到的都是小事,这些小事怎么就至于老人要把子女告上法庭弄到家丑外扬的这个程度呢?律师曾经说过一句话说,老人缺乏安全感那么所谓的缺乏安全感又是从何而来呢来?看一下后续调查。

    记者走访老人所在的水泥厂宿舍居委会,朱家两代人都在水泥厂工作和生活的朱大爷退休后也曾经在居委会担任过调解员,小儿子至今仍是水泥厂物业公司的职工,每天还要到小区来上班,谈起朱家的家务事居委会不想多说。居委会主任说在他们小区里因为赡养产生的家庭纠纷不少,从他们的经验来看家庭矛盾真正根源并不是那些琐事,肯定有其它的原因。记者注意到1999年老人花5000元购买的那套60平米的住房现在市场价值三四十万元,而老人的诉讼请求中还有一条就是确认对现在居住房屋的居住权,自己的房子自己住本是天经地义,老人为什么要强调这么一点呢?

    老人真正伤心的地方应该是在2008年老人在良乡医院住院的时候,在住院的时候老人的小儿子在病床上并不是问自己父亲的病情,如何而是问老人的房产证怎么处理?这个事件导致老人对这份财产对几个孩子对于财产的态度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小儿子的这个念头让老人寝食难安,在老伴儿去世之后又有子女提出建议,这个建议让老人彻底坐不住了。当然几个子女之间有过这样的协商,打算让老人去敬老院,房子要卖掉,几个子女来把这套房子的卖房款分了。我们没法跟朱大爷求证这个敏感的话题了,我们在小区里见到不少跟朱大爷年龄相仿的老人,他们认为把房子卖了可以,房子卖了住养老院那钱儿子不能拿着搁到养老院里。

    正是出于这样的心理老人,格外强调对房屋的居住权所以老人是怕自己在百年以后由于房产问题让子女打得不可开交,留下后遗症,这点是老人不希望看到。老人现在讲作为空巢老人,主要的原因空巢还是老人的思想空虚,所以他更多的时候是希望子女在身边陪伴,我想老人是基于这两点。郭律师说在第一次开庭之后几个子女向他打探最多的就是老人要把房子给谁,老人对儿女的抚养无怨无悔那,老人认为他应当做的,没有什么可说的,也没有任何期待回报。而子女反而认为,我赡养老人了就要从老人身上索取什么,我认为他们考虑的更多是索取而不是付出。

    审理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也对双方多次进行过调解,法院的观点来说作为一个家庭的矛盾应该在一个家庭范围内得以解决,而不应该采用一种司法程序来解决,所以并不建议老人现在用这样的方式,因为作为一个家庭矛盾来说采用司法方式往往会激化矛盾,然后导致双方得不到一个希望看到的结果,导致双方感情的疏离。这几个子女基本上都已经尽了赡养义务了,他们把对老人的赡养完全等价于商品而不是亲情,只认为我付出了我要得到什么,而且还得公平。

    朱家的官司在水泥厂宿舍引发了邻居们的热议,在等待第二次开庭的日子里,儿女们也表达了自己的心情,大女儿给法官写了封信表示她愿意放弃自己的房产份额,而小儿子则引用了这样的一首诗: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伺候我爹妈我不为了房产,我不为别的,我就为我爹妈安度晚年。小儿子和大儿子表示自己毕竟离老人近点现在关键是要照顾好老父亲,让他安度晚年。

    主持人:特别想要向您提到的一个问题,我们现在涉及到房子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把老人最终逼上法庭的核心问题,钱已经不在自己手里了,对我房子我要是再出点问题,那你觉得老人心里面,我们都能理解,大家想一下老人的心得多虚、多没底。

    嘉宾:在涉及到家庭内部房产分配、房产纠纷的时候,一个大的法律原则是什么按照中国人的一般的习惯,那么双方老人只要有一方在的时候,这个遗产是都不分的都不能动的,无论是处理他母亲的遗产还是说处理他父亲现在的赡养问题上,那么我觉得有几个原则。第一个那就是应该有利于他父亲安度晚年,有利于老人安度晚年,实际上朱大爷将来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去处理,他可以根据这几个孩子对他尽义务的多少以及各种因素吧,他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去解决,这样他可以均分也可以给其中的某一个,也可以给其中的某几个。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有自由处置的权利,任何他们子女来讲都是没有权利干涉的。第二个就是子女尽赡养义务不应该以获得或者是将来获得财产作为前提条件,不能说是我父母有财产那么我就尽或者将来父母会给我财产会给我遗产,我就尽,这个都是错误的。第三个还是那句话对于几个子女来讲在尽赡养义务的时候,那么你首先是不应该攀比,这是你自己的责任。

    主持人:有一个笑话一个父亲领着孩子去看电影,孩子要吃冰棍要吃什么,父亲很快就买来了给儿子吃,结果这个儿子当时一高兴说爸爸将来我一定要好好地孝顺,你父亲就讲你不用怎么给我特殊的孝敬,你就像对待你儿子那样你对待我就可以了。这个话虽然是个玩笑话,但真正要做到这一点又能有多少?

    嘉宾:没错。

    被推上被告席后几个子女都有了一些改变,现在大儿子夫妇白天都呆在父亲家,而其他的4个在京的兄弟姐妹每周也都来父亲家转一转。

    主持人:父母在养孩子的时候从来不想,我养这孩子以后会得到什么回报,但是现在孩子长大了开始想我管我爸会有什么回报,马上就到春节了,春节之前播出这期节目是很有意义的,因为春节对于中国的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是凝聚亲情的时刻,我们也希望在这个特殊的中国人的节日里,朱家的每一个子女能够认真地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行为,想一想自己能够为老父亲、能够为朱家的和谐做些什么,让父亲能够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