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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和物业公司 雇凶打死维权业主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8日 03: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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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电(记者 石志勇)由于业主积极维权,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负责人产生了将其“教训”一顿的念头,遂雇来打手用钢管将业主打成重伤后死亡。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6日对一起发生在2009年4月22日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雇凶打死业主的西安万强艺术家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负责人滕麟、王少华一审被判处死刑。本案其余七名被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及十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