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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5日 15: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主持人:我们今天要关注的这个案子有人把它叫做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起遗产纠纷案,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涉及到的遗产实在是叹为观止,有人说价值连城,更有人说价值连城形容都不够,根本就是无法估量,到底说到的这些遗产是些什么东西呢?我们先看这么一组画面。看到这儿您可能会问了,这到底哪儿来了这么多古玉,哪儿来了这么多宝贝,这个古玉这些宝贝的主人究竟是谁?为什么这些东西成为遗产案件的焦点呢?
2004年的一天,家住深圳的傅玉年在闲暇之时看到了一本关于古玉收藏的画册,画册上的一个宝贝一下子就勾起了她对过去的回忆。
傅玉年看到的就是这块古玉名为红山文化玉龙形钩,在1996年的一次拍卖会上以253万元的价格成交,这也是当时古代玉器拍卖的最高记录。今年71岁的傅玉年可谓出身名门望族,她的爷爷傅增湘是我国著名的大收藏家,曾任民国时期的教育总长、民国大总统顾问,
著名的书画家张大千、徐悲鸿都和他是故交。至今,在北京的西四北五条还能找到傅玉年的爷爷傅增湘的故居,这在当时可是一处拥有100多间房子的大宅院。
这位是傅玉年的弟弟傅延年,提起爷爷曾经的辉煌,他还是抑制不住曾经的骄傲和激动,傅延年说他们的童年一直到青年时期都是在这里度过的,他们很清楚地记得爷爷收藏着大量的宝贝,像一个大博物馆一样。傅玉年回忆说,爷爷当年收集到的宝贝都是很罕见的,自从她在书上看到了这块玉龙钩的图片后,就认定这肯定是爷爷曾经收藏的,那到底是不是爷爷的东西,这块古玉的收藏者又是谁?书上并没有写明,傅玉年打算弄个清楚。跑了很多家文物书店,在一本书上傅玉年还真的找到了这块古玉当时的出售者,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堂兄傅熹年。不仅如此,傅玉年还看到了这样的描述“其中傅熹年先生家藏就有两件”。通过进一步地查找,傅玉年又发现一块古玉,这块玉也很像爷爷收藏的“狩首虫身坠”。狩首虫身坠,1999年7月以132万元拍出,而当时出售这块玉的人竟然也是堂兄傅熹年,看到这里,傅玉年觉得这不是一件小事。
傅玉年的堂兄傅熹年现在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傅玉年为什么要指责堂兄呢?
说到这儿我们有必要把这个复杂的家庭里面的家庭成员关系搞清楚,傅延年的爷爷傅增湘有两个儿子,傅熹年是长孙,是傅增湘大儿子的孩子,而傅玉年和傅延年他们是傅增湘小儿子的子女。1949年傅玉年的爷爷和父亲先后去世,这个家就由伯父也就是傅熹年的父亲来掌管,而傅玉年、傅延年他们兄妹4人因为当时年龄还小,所以就一直和伯父一起生活,由伯父来照料。
傅玉年说文化大革命的时候自己就离开了北京的家到外地工作,她从家人的来信中得知,爷爷留下的几万件文物、古书全都被抄走了。后来,傅玉年又听说从1971年开始,国家逐步地归还傅家财产,每次都是堂兄傅熹年出面接收,至于每一次究竟发还了多少发还的是什么,他们这一房的兄妹并不清楚。傅玉年说自己在见到这两块古玉之前,根本就没想到傅熹年手中还会有爷爷留下的祖产,既然是爷爷留下的财产后人就应该人人有份儿。傅玉年说即使爷爷去世了,傅家的几房子女都依然生活在一起,共同享有爷爷留下的祖产。
记者还专程拜访了傅增湘的故交徐悲鸿的妻子廖静文女士,廖老今年87岁高龄了,但是提起傅增湘的事情,她的思路依然十分清晰,对傅增湘,傅家的印象非常好,傅家儿子、孙子、重孙都住在一起,他的房子很大。傅玉年说由此看来,当初傅家几房子女一起生活的说法是可信的。
2005年初,傅玉年把堂兄傅熹年等人一起起诉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分割爷爷留下的500万元的财产。听说姐姐傅玉年要打官司,分割爷爷留下的祖产,弟弟傅延年还曾劝她打官司毕竟不是什么好事儿。虽然傅熹年是傅家难得的人才,但是他从很多其它方面做法上,比如大量隐瞒财产,这让傅家人很难接受,但是几方可以坐下来谈的话,大家还是能原谅他。
傅延年说当初之所以劝姐姐别打官司,不仅是因为自己早在1983年也曾经因为分爷爷遗产的事打过官司,最后以撤诉而告终,还有一个原因是他已经不止一次地问过堂兄傅熹年,他手里是不是还有爷爷留下的宝贝没有拿出来。傅熹年斩钉截铁地回答说都被砸了、毁了,还回来的东西也都是破烂,不值钱。但是随着这次傅玉年打官司的进展,无论是傅玉年还是傅延年都吃惊地发现,傅玉年提出的分割500万元财产的请求对于堂兄来说可能只是九牛一毛。
这是法院从北京市西城档案馆调取的已经发还给傅家的财产明细档案,根据档案记载,从1971年到1989年,国家已经发还傅家的财产17885件,共24箱13捆1匣,其中不仅有古书、古家具还有古玉近1000块。傅玉年说爷爷留下的这两块古玉被堂兄傅熹年卖了385万元,那还是在1999年以前出手的,如果是在现在,把这近千块玉器拿到市场上去拍卖,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面对几十页的返还财产清单,傅玉年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对1989年以前发还的全部财产进行分割。
主持人:的确,这么多的财产实在让人看得瞠目结舌,24箱13捆1匣,共计17885件,我相信电视机前的很多观众朋友就会说,如果我有一件那都是不得了的事情,人家有1.7万多件,那么这么多的遗产现在摆在了大家面前,难怪媒体如此关注,并且把这个案件叫做解放以来中国最大的析产案,那么傅熹年作为堂兄他又如何来应对这场诉讼呢?
就在这个时候,堂兄傅熹年一方拿出了一份协议,签订的日期是1985年的3月24日,协议中有这样一段话对祖父遗产以外的属于傅熹年为首一方所有的铜器、金银首饰、玉器以及1974年前发还的古书的归属予以肯定,其他两方今后不再提出疑义,傅熹年为继承祖父学术,经协商同意保留少量的书籍、文物为本人所有,其他10人今后不再提出疑义,上面还有傅增湘孙辈7个人的签名,其中包括傅玉年的哥哥和弟弟傅嵩年和傅延年。一看这份1985年签订的协议,傅玉年更是火了,她说自己压根儿就不知道有这份协议。那么1985年的时候,傅玉年的哥哥和弟弟为什么没有告诉傅玉年就签订了这份协议呢?
提起这份协议,傅玉年的弟弟傅延年说,当初签协议的时候自己也是勉强签的。
1985年协议的所有条款是傅熹年起草的,当时傅延年看了这个协议后说坚决不能签,在协商的过程中,傅延年和傅熹年就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傅延年说毕竟爷爷当年是全国闻名的收藏大家,不可能只留下了这么一点点的祖产,对此他一直心存怀疑。傅延年说当初堂兄傅熹年告诉他古玉没有还回来,而且有些兄妹也极力主张私了,他们7个人也就代表了其他没有到场的4个姊妹签订了这份协议。签订协议之后,堂兄傅熹年还主动拿出了一些文玩字画分给了每一个兄弟姊妹。傅延年说当初他还不知道国家已经发还了傅家这么多的财产,否则无论如何也不会在那份协议上签字的。
傅玉年则说自己对1985年的协议毫不知情,既然协议上没有签字,也没有参与财产的实际分割,这个协议应该是无效的,大家都觉得被傅熹年骗了,财产应该重新分割。
原来,在签订1985年那份协议之前傅家也曾签过几份协议,分过一些财产,由于傅玉年不在北京,所以每次都是委托弟弟傅延年办理,每一次分财产也都有傅玉年的份儿,不过1985年那次签协议的时候,因为当时的通信和交通条件不太好,也就没有人通知傅玉年,也没有及时地把东西给傅玉年。
为了了解这件事情的具体背景,我们也电话联系了傅熹年先生。
傅熹年先生:这个情况已经都涉诉了,就等着法院判决算了。
主持人:我们今天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姚欢庆教授。姚老师,这个案件当中涉及到的遗产数量之大实在是闻所未闻,现在的一个核心讨论点,1985年协议,1985年协议到底是不是有效的协议,因为傅玉年根本就不承认这份协议。
嘉宾:那么我觉得这里面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个就是要从案子的前面的一些事实里面来看,那我们知道他们之前就一直在折腾这件事情,而不是说临时突然到1985年。
主持人:不是突然出来的。
嘉宾:也就是说之前他们一直在分这个财产,所以说我相信1985年的协议处理的时候肯定大家兄弟姐妹之间或多或少会了解,我倒并不保证说傅玉年一定了解这个事情,但大家互相之间可能会有这样的一个沟通,只是没有出具一个书面的一个手续,商量的过程中间也不是一天商量出来的,而是在若干天以后,商量出来的一个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面,法律就要看了我到底最有可能的事实情况,会是什么样子的,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这里面多多少少构成一个表见代理,或者认定是表见代理。
主持人:什么叫表见代理?
嘉宾:可能是没有代理权的,也就是说傅延年他们没有取得傅玉年的同意,代表傅玉年参与了这个过程,那么这时候他(傅延年)实际上是没有代理权的,但是对于相对人来说,由于以前的行为使得他认为他有代理权,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那么法院有可能会保护这种善意的相信他有代理权的这种情形。
主持人:但是问题的核心是那近千块的古玉,傅玉年现在就坚持不承认1985年协议,而且她说要把所有的玉重新统计重新分配,双方一直争执不下,就在这个时候,堂兄傅熹年又提出来了新的说法,他说这近千块古玉根本就不是他爷爷留下来的。
嘉宾:那么如果这个古玉不是傅增湘留下来的,又有可能是谁留下的,傅熹年一方说祖父傅增湘是著名的藏书家,主要爱好是收藏书并不收藏古玉,上千件古玉都是自己的父亲收藏的,并且当年的发还清单上写的也是父亲的名字,傅玉年一方的兄弟姐妹根本就没有权利来继承这些他父亲的古玉,但是傅玉年一方不认可这个说法。
为了能够证明这些古玉是自己父亲收藏的,傅熹年一方出示了两本书,一本是《古玉精英》,上面收藏了401件精品古玉,一本是《古玉掇英》,上面收录了258块古玉,傅熹年说这些古玉都是父亲的藏品。
主持人:祖辈们留下的是巨额遗产在这里边其实也有一个挺难的事情,这个难事儿,傅家会遇到,普通老百姓的人家也会遇到,想要证明什么东西特别难,你比方说傅玉年想证明这是我爷爷留下来的,证据不充分,傅熹年想证明这是我爸留下来的,其实证据也不充分,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够证据充分?老百姓的事情谁每天记日记,谁每天把每个细节勾连下来,想着10年以后我可能析产。
嘉宾:确实让道德标准来约束每一个人这是很难做到的,那么巨大的财富面前,很多人都会动心的,也许对我个人来说可能也不能例外,那么怎么样来解决这个问题,最简单的办法遗嘱,也就是我通过遗嘱的方式来解决身后事情的分配问题。
主持人:而且遗嘱其实也很简单,写上之后有自己的签名,摁一个手印,明确日期,在法律上就可以成立了。
嘉宾:对,没错,那么所以说这一点我觉得是有意义,当然像傅增湘这样的一个案件里面,可能哪怕傅增湘留有遗嘱可能,也不可能处理到每一块玉,那么这时候我就说的这时候道德标准就有意义了,在大部分财产都已经分割完毕的情况下,哪怕有一部分财产可能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模糊的,大家互谅互让的精神就更容易体现出来。
为了证明爷爷根本就不收藏古玉,傅熹年一方还拿出了一个重磅的证据,爷爷当年的日记,用以证明祖父没有收藏古玉的习惯,一听说堂兄那里还有祖父的日记,傅玉年一方心中暗喜,因为他们知道祖父几乎每天都会记日记,其中肯定会找出收藏古玉的记录。傅玉年祖父的这些日记是从1902年到1935年的,这些也都是由傅熹年一方提供的,可是看着看着,傅玉年却说他们看出了问题。不过傅玉年说即使这些不完整的日记,他们也找出了伯父也就是傅熹年的父亲不可能收藏古玉的证据。所以说傅忠谟(伯父)在没有一技之长又不能自立的情况下,他怎么可能收藏这么大量的文物,这是不可思议的。
主持人:现在双方最大的争议点就是这近千块古玉的归属,傅玉年他们说这是祖父留下来的,但是证据并不充分,傅熹年说这是他父亲收藏的证据也不充分,每一方都要使劲证明自己的观点。
嘉宾:但是每一方都不能够有足够的证据形成证据链条来支持和证明自己的观点,那么具体到本案,相对来说对傅熹年会有利一些,第一就是一开始发还的时候,发还到他的父亲的名下的,是以他父亲被抄家的名义被抄走的,然后又发还到他父亲的名下的。第二个,在1985年的协议里面,虽然说协议的生效与否我们不考虑,但在协议里面,大家对于这个部分的认可,就说这部分的玉器不属于傅增湘的财产,对这样的一个表述,傅玉年可以不认可,那么意味着什么你要承担举证责任,你要证明为什么呢?因为其他人都认可了这个事实,那你觉得这不是(事实),那你就要承担一个很大的举证责任。
主持人:那么究竟最终法院面对着这样一个悬而未决的案件会给出怎样的判断。
2009年2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定傅增湘的图章40枚、傅增湘日记、手稿由傅玉年和傅熹年两方9人共有,由傅熹年保管,判决后傅玉年兄妹4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2010年8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主持人:虽然我们今天讲到的这个案子已经有了终审判决,但是这场持续了30多年的家庭财产纠纷硝烟仍没有散尽,因为傅玉年和傅延年还打算继续申诉下去,我们也不知道这场官司会打多久,我们也不知道这个家庭的纠纷会不会持续到下一辈人身上,每一个人当他把自己的家庭积累了大量财富的时候,谁都不希望财富带给子女的是纠纷。我希望,今天的故事今天的这个傅家传奇也能够多多少少给我们普通人家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