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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7日 09: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司法
本报北京12月6日讯 记者李松黄洁 实习生吴萌 碰瓷的王傲不仅没讹到事主的钱,还在作案时被撞死。记者今天从北京市铁路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判决王傲(化名)之死无人担责。
据了解,王傲和同伙常生、张寅、袁央(均为化名)合谋碰瓷,4人选定了一辆大货车为目标,并按计划操作。结果,正常行驶的大货车司机王某发现情况后,反应不及,先是把张寅驾驶的夏利车撞到了路旁沟里,而后继续行驶撞到了常生驾驶的前车,造成王傲当场死亡。经交管和刑侦部门调查,张寅交代了事实真相。
法院认为,王傲自愿参与碰瓷,表明这一行为符合其意愿和利益,没有损害其权益,不在法律保护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