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法治图文 >

新拆迁条例草案修改后日趋成熟:取消行政强拆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4日 05:5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 据《法制日报》报道,备受社会关注的新拆迁条例或许不久将撩开面纱。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自今年1月2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经多次反复修改已较成熟,其抢眼亮点不仅有“补偿市场化人性化”、“房屋征收实施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等体现,更爆“行政强拆被取消”。

  有专家透露:“与年初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在拆迁补偿、公共利益界定、征收程序以及强制搬迁等方面,均有突破性进展。”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柴强对新版草案颇为满意:“补偿问题比征求意见稿写得清楚多了。老百姓能很清楚地知道,哪种情况应得到补偿,哪种情况得不到补偿。”

  参与拆迁立法较多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说,草案比较强调补偿的人性化和满足个人需求,强调提供灵活多样的可选择的补偿方式,如提供产权置换、回迁等。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教授证实,新版草案拿掉了行政强拆。沈岿是去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关于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议的北大5位法学专家之一,他参与拆迁立法,取消行政强拆是其一贯观点。沈岿说:“在强制拆迁问题上,由法院来制约和监督政府,是应有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