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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检正常却生残疾儿 产妇告赢医院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4日 11: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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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宁10月13日电 记者莫小松常鑫 通讯员葛琨 梁树俊 孕检显示胎儿一切正常,生下孩子后却被医院告知是一个右前臂缺失的六级残疾儿。产妇龚某遂以侵犯自己的知情权和生育选择权为由将给她作孕期检查的医院告上法庭。10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生育选择权案,龚某为自己的残疾儿子争取到了89611元赔偿金。

  龚某夫妇认为,根据有关法律,医师发现胎儿有严重缺陷的,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被告在对龚某进行两次B超检查后,仍未发现胎儿有先天缺陷,被告的检查失误侵害了龚某夫妇的健康子女选择权,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医方在对孕妇龚某的多次检查过程中,对胎儿的先天缺陷漏诊,存在事实上的过错。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