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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9日 09: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刘林祥出庭受审。
3.96亿,这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预算处处长刘林祥的涉案数额。刘林祥也由此刷新了“小官大贪”的纪录。
相比令人瞠目结舌的挪用资金,更为可怕的是,刘林祥说出的单位财务管理上的漏洞——“财会处有3个人,处长、副处长、出纳。处长有钥匙,一直都是这样下来的,管理上是没有牵制的”,“供销总社内部的钱是走审计局,但是审计局跟财会部是一套人马、两个部门,财会部的副处长兼审计局的局长,所以没有监管能力”……
“我认罪,我犯了挪用公款罪。”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席上的刘林祥,面容憔悴,佝偻着瘦瘦的身体。不过,面对法官的询问,他的思维非常清晰,说起话来也是慢条斯理。
身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预算处处长的刘林祥,被控将3.96亿元公款借给企业老总开发房地产。小小的一名处级官员,一跃而成“北京市挪用公款案金额最高”的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