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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5日 13: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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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消息透露,本月23日开始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其中有可能单独设立恶意欠薪罪和危险驾驶罪,对此广东一些劳动法专家呼吁,恶意欠薪罪纳入刑法确实宜早不宜迟。
草案规定,对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关专家指出,对于一些社会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原来由行政管理手段或者民事手段调整的违法行为,规定为犯罪,以利于对这类行为的预防和打击。但也有专家认为,“恶意欠薪”入罪,必须要经过认真细致调查了解,防止将无力履约弄成恶意欠薪。>>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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